一、制定背景
为明确和规范全市水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和规范部分项目的审查审批。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就我市部分水行政许可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五个部分。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明确:
(1)取水许可。明确了市级权限、县级权限及其它方面。
(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明确了市级权限、县级权限及其它方面。
(3)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审批)明确了市级权限、县级权限及其它方面。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明确了市级权限、县级权限及其它方面。
(5)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明确了市级权限、县级权限。
(6)河道采砂许可。明确了市级权限、县级权限。
其他水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相关要求
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达州市水务局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优化部分涉水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达市水务〔2022〕262号)有关规定,加强水行政许可的审批和实施监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其他水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