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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5-01-22 09:55:50 来源:达州市水务局 点击:次【打印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重要论述。一是全面提高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加强全市水电站以及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断面管理,充分利用水电站生态流量动态监管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建立巡查检查台账,抓好线上监管,常态化开展生态流量监管,对我市92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全覆盖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市17座在线监测水电站到报率、达标率均高于国省考核指标,11个国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断面全年共监测85541次,点次满足率98.51%,日均满足率99.80%,超考核要求。二是持续加强地下水管控保护。结合各地实际及用水需求,细化十四五”“十五五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到各县(市、区),划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4年全市地下水用水量1708。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基础工作的通知》(达市水务函〔2024106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资源管理强基础、补短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全市地下水台账,常态化开展非法取用地下水监督检查。三是有序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严格饮用水水源取水许可审批,规范取水口设置,对列入全国及长江流域名录的罗江口水库、渠县县城、宝石桥水库等3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达标建设,全年3个水源地水质监测优良率达100%

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牢牢扛起河湖治理政治责任一是压实压细河湖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市委书记、市长双总河长制,组织召开市总河长全体会议,发布《2024年达州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持续巩固河湖长+”组织体系,新增4条河流纳入市级河流管理,印发《关于开展河湖长集中巡河巡湖行动的通知》,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五必巡,累计开展巡河5.7万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300余个,推动解决一批河湖突出问题。二是不断提升河湖管护质效。印发《达州市2024—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规划》,以清溪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为引领,完成7条省、市两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川渝跨界联合巡河4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共同解决涉河问题10余个,共同推动跨界河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推动渠江渠县段第四轮河道采砂权出让工作,组织开展以河湖库清四乱为重点的千江万河专项清理行动,完成1092个部、省下发遥感图斑复核整改工作,累计排查在建涉河建设项目204个,拆除河道工棚营地1处,累计办理水事违法案件48件,累计罚款178.2万元,河湖岸线更加规范。三是持续增强监管能力。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制七进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4.7万余份,参与人数达27.7万余人次,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全市已建成的1718个村(社区)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工作,提升打造万家镇五洞村、罐子镇金坛罐村等42个村(社区)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进一步增强基层河湖一线管护触角”“前哨作用。

三、稳步提升水土保持工作质效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压紧压实水土保持工作责任。一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上级下达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76平方公里任务,争取中、省资金9917万元,治理小流域6条;争取国债资金4700万元,开展丹江口上游任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107平方公里,全面提升小流域治理质效。不断加强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持续强化市辖区范围内在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开展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收集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项目40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立案3起;完成2024年省、部级遥感监管工作复核、认定工作,并对发现问题动态清零;完成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52.33万元。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宣汉县普光镇大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148.5万元的价格向宣汉县臻源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出让宣汉县大田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430亩土地5年种植经营权,达成了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价值转换,进一步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四、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力推进乡村水务建设,立足实际,高位推进乡村水务建设,加快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通川北部十个场镇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万源市官渡镇、梨树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项目完成工程建设,并逐步投入使用。二是有序开展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和维修养护。全年争取中省资金2074万元,进行51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完成率和工程建设进度均达到100%三是稳步实施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评价。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水务函〔2024154号),对年度标准化、规范化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县级自评、市级评价、市(州)交叉评价,我市今年纳入标准化管理评级的32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评价的32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市级评价达标。

五、扎实开展水利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印发《关于加强水利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狠抓制度落实,印发《达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清单(2024版)》,从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开工准备、建设实施、验收及后评价四个阶段全过程管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检查,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稽查重点项目4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建项目4处。强化源头管控,积极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宣传污染防治监管相关政策要求,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的工程机械,开展砂石运输源头治理,严禁抛洒、超载等,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督促项目法人在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相关费用及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六、全面完成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以涉水环保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圆满完成第三轮央督迎检工作。第三轮央督期间,全市水务系统共接到第三轮央督信访件17件,主办5件,协办12件,其中市本级主办1件,均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聚焦非法开采地下水、生态流量泄放不足、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等8个领域重点问题,持续开展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完成问题整改,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解决一批反复投诉、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三是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加强对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分析研判,总结经验,系统梳理共性问题处置办法及经验教训,逐步将其固化为制度性措施,形成制度规范,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牵头落实好河湖长制,持续抓好水资源管理保护有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行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美丽达州贡献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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