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近日,宣汉县水务局、县税务局联合行动,针对四川省水资源管理和调配系统反馈的宣汉县樊哙镇某砂场、上峡镇某矸石厂等2家疑似无证取水、未缴纳水资源税的企业进行实地核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本次行动依托水务部门取水许可管理系统与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系统,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平台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依法处理、分类整改、教育与惩戒并重”原则,一是由水务部门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或实施封停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二是由税务部门依据实际取水量核定应缴水资源税,督促2家企业补缴税款及处罚金,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为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果,水务、税务部门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构建水资源管理与税收征管协同长效机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取水许可—取水监测—纳税申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务部门取水数据与税务部门征税系统实时对接,做到“以水控税、以税促管”。
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相关部门联合巡查,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清查,对重点取用水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提升监管威慑力。
三、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将无证取水、偷逃税款等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四、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水资源税政策解读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守法意识,营造“依法取水、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次联合行动有效破解了“管水不管税、管税不管水”的信息壁垒,构建“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执法协同、长效治理”的水资源管理新格局,推动实现水资源管理与税收征管的双向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