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达州市水务局
达州市税务局
政府部门
水土保持补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1.3元/平方
政府制定,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