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公安机关依托河长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9-09-27 00:00:00 来源: 点击:次【打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公安机关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建立河(库)警长制是公安机关落实河长制的重要载体,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达川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策应河长制战略,有效维护水域正常治安秩序,切实保护河湖水域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达州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力推动,明确职责,确保部署到位2017年,印发了《全面实行河(库)警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州河(达川段)、巴河(达川段)、明月江(达川段)、铜钵河(达川段)4条主要河流及各乡、村级河库的分级分段管理、治理职责任务。河(库)警长制是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实现河库科学、长效管护治理的有效手段。各级河警长在日常巡逻检查、基层基础工作、群众信访举报、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等方面重点抓好涉河污染源的排查工作,做好风险防控,实现立体化全天候动态巡河,真正当好河流巡查员、侦查员、调解员、宣传员,把河(库)警长制威慑效应覆盖到全流域,使河长制工作在各级公安机关更加全面深入地推开。

二、强化协同,注重学习,确保有机结合。公安机关河长办协同区河长制办、水务、环保、住建、农业等职能部门,对各级河(库)警长开展业务指导及培训会。通过严格考察筛选培训民警,针对性准备授课内容,既详细讲解了河长制专题内容,又解读了基层民警在河长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既加强宏观指导,又注重二者内容的有机结合。通过工作中的协调配合,重点发挥基层公安点多、线长、面广,情报信息灵通的职能优势,为实现依法治水、铁腕治水贡献公安力量。

三、注重日常,联合执法,确保打击到位。通过各级河(库)警长巡河,对污染水资源、恶意破坏堤坝、非法采砂、禁渔期非法捕捞、非法排放污染物、电鱼、炸鱼、毒鱼以及在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办,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主动加强与环保、水务、农业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案件移交、情报信息互通、联席会商等机制,做好联动执法。2018年至今,达川区公安机关出动警力464人次,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26次,关闭沿河养殖场6家,取缔河道非法采砂点2个,拆除非法网箱养鱼点1个,拆除涉河违章建筑11处,整改治安隐患18处,清理河道80余次,清理河道漂浮物2000余公斤,依法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起、非法采矿案2起,起诉8人。

四、全面普及,营造氛围,确保宣传到位。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型媒体、电视滚动字幕、广播等方式,在公园、广场、社区、校园、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采砂场、村社农户、污染排放企业等重点阵地,全面普及宣传生活污水排放、农业面源等污染源知识,公开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例,让河(库)警长制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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