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以来,我市局按照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政法〔2018〕300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四川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19〕86号)的要求对2011年以来全市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并对涉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和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现对部分涉事项目进行公示。
附件1:涉嫌“未验先投”的生产建设项目
附件2:涉嫌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