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先后到大竹县、渠县、宣汉县和达川区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履职能力调研工作。
在各随机抽取一个在建水利工程查看实体质量情况,抽查质量验收、评定、报备核备等相关资料后,调研组与各地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地质量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座谈交流中,调研组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理念,不断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二是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加强水利工程监督队伍建设,大幅提高质量和安全监督能力,保障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可靠、工程安全。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未出具质量评价意见或质量监督报告的不得进行验收。加强质量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巡查,对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开展巡查,并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全力开展报备核备专项整顿工作。水利厅已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对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开展工程质量结论报备核备情况集中摸排,建立清单台账,逐一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