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达州市水务局 推进“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激发水利市场主体发展活力,2021年8月12日,我局结合水利实际,印发了《达州市水务局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达市水务〔2021〕123 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综合性改革。2021年6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四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目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全省、全市“ 证照分离” 改革清单管理。
(三)主要任务。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取消或者延长有效期限;二是实行电子证照,实现全面入库、共享和普遍应用;三是细化改革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从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依法推进改革、抓好改革落实方面对改革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