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厅发文,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22个县(市、区)为第一批乡村水务试点县,试点期限三年(2021—2023年)。我市渠县、宣汉县、达川区成功入选首批试点县。省水利厅将在政策倾斜、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向试点县予以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