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水保委〔2021〕1号)文件精神及开展遥感发现一批、集中约谈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处罚惩戒一批、信用监管一批、宣传教育一批等“六个一批”重要工作指示,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6月3日就已经组织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召开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约谈会。会议对有关涉嫌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达州市水务局水保科、市水政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精神,解读了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处罚方式,并对当前水土保持最严格监管工作进行了宣传,压实了生产建设单位工作责任。参会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兴全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有关涉嫌水土保持违法项目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会议要求,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应尽快制定整改方案,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市水务局对被约谈单位现场开具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并要求在8月3日前全面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逾期未缴纳的将立案调查并按法规进行处罚(目前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以按时间节点缴纳到位)。同时要求各生产建设项目应按照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文件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