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河湖管理保护建设示范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12-22 14:18:41 来源: 点击:次【打印

达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04号)和《达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市河长制办发〔202047号)要求,经渠县自荐,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科室评选等程序,对渠县申报的河湖建设示范县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达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达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8182678266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