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为载体 压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
时间:2021-12-22 14:20:54 来源: 点击:次【打印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各级河湖长和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推动我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河湖长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我市率先将河道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纳入了河长制巡河任务。

1214日,渠江市级河长带相关部门到渠县渠江河段开展河湖长制巡河工作,在开展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取水工作检查的同时,此次将河道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首次纳入了巡河任务,并对渠县渠江河道防洪堤建设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水土保持有关问题,现场督促建设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按时限完成整改,并上报巡河记录APP。

今年来我市通过发挥河湖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压紧各县(市、区)河湖长水土保持责任,加强河道水土保持监管,强化水土保持河湖生态防治,奋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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