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机关预算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支出科室(单位)下年度衔接资金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等级为优的,适当优先给予保障;评价等级为良的,据实予以合理保障;等级为中的,予以一定比例核减;等级为差的,视情况可取消或暂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同时对未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未严格执行预算批复,不配合办公室做好绩效监控及评价及对年初安排预算项目当年未执行的,扣减目标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