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宣汉县委书记、县总河长冯永刚主持召开了2022年总河长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陈军,县级河长,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2021年全省第二轮河长制湖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汇报片,学习了《四川省河湖长条例》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审议了《2022年宣汉县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宣汉县总河长制运行规则》,听取了县级河长履职情况汇报,并研究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争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的重要抓手。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防灾减灾。当前正值汛期,要加大巡河力度和巡河频次,动态排查整治重点水域、水库等风险隐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二要抓好水污染治理。重点排查畜禽养殖污水偷排直排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堵住污染源头,住建部门牵头加大对百节溪水污染的整治力度,确保6月底前达到迎检要求。三要抓好“四乱”整治。持续开展中小流域、农村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妨碍行洪等突出问题,实现河道涉河问题动态清零。四要抓好水资源保护。持续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严格落实“十年禁渔”各项要求,做好2022年河湖库健康评价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河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要统筹抓总,加大工作考核督导力度。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要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好巡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责任河长,督促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