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加强监测计量数据成果应用为重点,健全责任明确、支撑有力、监管有效的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文件要求
按照《达州市水务局关于移交国控取水户(非农)水量监测设备的通知》(达市水务〔2022〕105号)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5月对国控取水户(非农)水量监测设备进行了移交。自2023年1月1日起,责任主体为取用水户,自行负责运行维护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取用水单位的主体责任
取用水户是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取用水户应依法依规落实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维护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向具有检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申请检定或校准,原则上一年开展一次,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对监测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工程或设施必须同步安装或完善取水监测计量设施。
(二)进一步落实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取水计量监督管理职责,对取水计量设施使用情况、计量数据质量进行抽查检查,督促指导取水户落实专人负责数据质量管理,严防数据漏报、缺报、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