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水务局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涉水事项清单的公示
时间:2023-06-26 14:43:01 来源:达州市水务局 点击:次【打印

​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达市委办〔202139)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现将达州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涉水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附件:达州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涉水事项清单

 

 

                       达州市水务局 

                           2022626


达州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涉水事项清单

  

责任部门

序号

事项

达州市水务局

1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统筹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2

牵头落实河湖长制,负责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

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市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4

按职能职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

5

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

6

做好本行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7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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