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部,渠江上游、州河中游,地处米仓山—大巴山暴雨区边缘,州河由北向南贯穿整个城区。2004年以来我市暴雨洪水发生频繁,据渠江三汇水文站监测数据,每年均有小洪水发生,呈现一年多发,其中有2年发生特大洪水,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建立洪涝灾害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制度,充分利用好洪涝灾害发生后有限的处置窗口期,第一时间做好洪涝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守牢防汛安全底线。
一、科学设置指挥,层层传递接力。我市充分利用洪涝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应急响应尚未启动这段先期处置时间,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主要有三个层级,即: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村级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乡镇及部门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灾情现场、参与初期应急抢险的基层防汛责任人为最初的现场指挥官,并将情况报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任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并按规定报告属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接替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县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在处置水库、水电站初期险情时,洪涝灾害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还分为行政和技术两种类别,两者发挥专长,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自动担任指挥,高效开展救援。《达州市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初期现场指挥官遵循“无需任命,自动担任,主动接替”的基本原则。在洪涝灾害发生初期,我市6条重点江河、22个重点防洪城镇、8座重点水电站、501座已成水库、8座在建水库和1443处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防汛责任人,身份立即转变并自动担任现场指挥官,在无需层层请示的情况下,可直接下达疏散转移受隐患威胁群众、组织救援救灾等应急指令,充分利用黄金救援时间,避免损失扩大或诱发次生灾害,待更高层级领导赶赴现场后,自动接替现场指挥官职位。应急处置职权的全面下放,使基层防汛责任人现场指挥更加果断、有序、高效。
三、强化制度保障,鼓励担当作为。为了不让基层一线防汛责任人“流血流汗又流泪”,对于现场指挥官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攻坚克难,出现一定失误或争议行为的,适用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积极履职、科学决策、指挥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给予表扬或奖励,“让担当有为者有位”。对于应当担任现场指挥官却拒不担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同时,现场指挥官在处置洪涝灾害突发事件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负责牵头处置的人民政府据实报销,解决现场指挥官对开展救援处置的经费担忧。
在应对“5.26”暴雨洪灾过程中,我市宣汉县基层防汛责任人主动担任现场指挥官,层层传递指挥“接力棒”,做到防汛救灾工作始终有人指挥、始终有人调度、始终有人承担,同时按照“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果断提前转移受强降雨威胁的山洪危险区118户346人群众,成功处置一起因山洪导致河道水位上涨遇险事件。此次应急处置,共11名县级党政领导、74名乡镇(街道)领导、752名村社干部担任现场指挥官、传递接力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