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境内共有小水电11座,已于2022年底成功退出3座,余下8座已通过分类整改完成销号备案。
突出生态流量泄放。出台《通川区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保障制度》,依托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查监管,将检查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纳入日常巡河工作内容。发改、经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10余次,全区生态流量下泄监测、监控率达100%,数据运行系统传输率达95%。突出河流生态修复。编制批复小水电水生生物多样性报告8份,完成率达100%;电站业主按区域流域与鱼苗供应商签订了增殖放流合同,平均每年投放鱼苗80多万尾,不断强化区域内河流生态修复。突出电站生产管理。辖区11座电站(含退出3座)按年限编制出具大坝安全鉴定并通过评审批复,区域内整改类小水电均符合大坝安全运行要求。同步强化电站完善设施设备岁修、安全鉴定工作。突出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电站管理主体,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制,强化水库行政、巡查、技术三个责任人工作履职,不断压实安全度汛、安全生产责任,2023年汛期实现了零事故、零伤亡目标。通川区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成功通过省级抽查并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