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达市委办〔2021〕39号)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
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统筹协调全市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研学。将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以及职工学习会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二是全面整改涉水环保问题。全市水利系统2023年交办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1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8件,均全部整改完成。三是严格督导工作检查。全年持续开展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央督反馈问题“回头看”等专项督导行动10余次,采用月调度的方式,定期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坚持节水优先,水资源管理持续加强
始终践行“节水优先”主基调,严守“三条红线”,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持续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水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13.06亿立方米,低于2025年的控制指标13.57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95%,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60%,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1,用水效率大幅提高,粗放用水模式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全面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12个国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考核断面全面达标,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5家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2家节水型企业,1家节水型园区,40家节水型学校,1家节水型高校等节水载体建设,全面完成达川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全社会节水意识得到增强。
(三)坚持协同治理,河湖系统保护持续强化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做好“治水”文章。一是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以县为切入点、乡(镇)为落脚点,选取州河、任河流域五区县(通川、达川、万源、宣汉、渠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市本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发现问题174个,已整改143个,剩余问题正加快整改。二是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开展规范全市河道采砂秩序及经营管理专项活动,2023年7月印发《达州市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实施意见》,公示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49名,切实维护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三是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25个,完成水利部下发的710个妨碍河道行洪遥感疑似图斑整改工作。
(四)坚持保护为要,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推进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为要”原则,狠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是持续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印发了《达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建立了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提出差别化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措施,水土保持体制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二是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任务。全年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1.49平方公里,超目标完成省级下达的276平方公里任务,完成投资6.75亿元,新型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三是不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07件,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52次,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59个,市县联合立案查处项目1个、罚款4.05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961.51万元。
(五)坚持重拳出击,水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以“幸福河湖创建”为抓手,坚持规范执法,加大水事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执法提升办案水平。2023年全市累计出动水行政执法巡查1332次,出动执法人员4350人/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03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4件(其中2023年立案34件,办理上年遗留案件14件),已结案件31件,累计罚没金额184.33085万元;先后约谈35家涉河建设企业;完成挂牌督办3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件;信用监管1件。二是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合力。聚焦河湖安全保护重点领域,紧密协作公检法司各部门,深入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有效凝聚起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三统筹”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三是全面协作推动区域联动。立足“小流域”,做足“大文章”,探索跨界流域管护模式,加强与广安市、巴中市、重庆市梁平区、开州区、城口县的协作配合,携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跨省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系统推动跨界河流综合治理。
二、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涉水环保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河湖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河长制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二)稳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始终践行“节水优先”主基调,严守“三条红线”,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把刚性约束硬指标落到实处。
(三)有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狠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确保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四)全面开展涉水执法行动。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力度,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突出问题。
达州市水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