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8-26 10:08:56

顾永勇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幸福河湖的建议》(第07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做实做细建设规划的问题

您提出市政府要树立全域治理理念,市水务部门要牵头负责统筹做好前期规划、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资金调度,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和项目建设有效推进的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加快现代水网综合规划。坚持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按照《四川省关于深化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推进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指导意见》,加快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推进现代水网建设进程,进一步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水利基础。由政府统筹,水务部门牵头,按照全域治理理念,全面做好中小河流系统治理、现代水网综合建设的前期规划、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工作。就开江而言,我们将全力支持实施现代水网拓展行动,积极推进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项目工程,加快推进新宁河、映阳河、明月江等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防洪标准,保护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编制河流治理方案。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改进中小河流治理模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治理工作,补齐防汛薄弱环节短板,我局牵头开展了全市中小河流总体方案编制工作,202211月完成了中小河流的现状调查工作,20232月底完成了中小河流现状调查的审查和系统录入工作。20235月完成了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开江纳入方案项目15个,综合治理河长59.86km,匡算投资10.35亿元。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政策力度,保证更多中小河流治理及幸福河湖建设资金落户达州,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贴等方式,大力引导金融及民间资本投入中小河流治理及幸福河湖建设。

二、关于化解工程用地矛盾的问题

您提出保证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妥善解决工程建设涉及的永久性占地问题等有关建议,目前我市堤防工程用地手续,主要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用地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沟渠、沼泽地、冰川即永久积雪按照未利用和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故开江县护堤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

开江县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以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为目标,开江县政府统一调度,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开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达州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统筹县自然资源部门和项目乡镇,统一做好河道治理、水网建设工程设施用地规划和征用,保证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妥善解决工程建设涉及的永久性占地问题。

三、关于落实后期运维管理的问题

您提出的堤防管理运行机制建议,开江县政府将建立党委政府统一调度制度,将河道堤防运行管护纳入开江县安全生产和河(湖)长制重要工作内容,严格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形成党委政府抓总、水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的堤防管理运行机制,实行政府部门监管、行业部门主管、工程单位自管分级负责制。

市级水利、财政部门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政策的力度,指导开江县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落实必要的后期运行维护经费,使建成的项目最大限度的发挥使用效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水务局 

2024729

 

(联系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  蒋蒙  0818-265037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农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开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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