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5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9-29 09:52:08

覃永利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江陵镇场镇避险搬迁的建议》(第10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通川区江陵场镇多次遭遇特大洪水侵袭,大量房屋因长期浸泡成为危房,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每年进入汛期后,沿河群众屡受洪灾威胁被迫紧急转移,党委政府、社区及人民群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应急处置,群众负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面摸底、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将通川区江陵镇避险搬迁纳入防汛减灾补短板2025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推动江陵镇河坝街等低洼易淹点纳入辖区搬迁重点。目前,江陵镇避险搬迁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工作实施计划

在前期详细摸排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川区组织编制了江陵场镇避险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搬迁范围、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时限。经逐户核实、公示公告,力争2025年完成江陵镇187户避险搬迁工作。

(一)摸底阶段(721—820日)

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本次搬迁范围以巴河流量15000m/s(对应水位高程275米)为标准。经摸排,搬迁区域涉及住户187户,总建筑面积约26079㎡,其中居住面积约19591㎡、经营性面积约6488㎡,拆除面积约32000㎡。

(二)签订协议阶段(821—1010日)

实时公布补助标准后,积极入户进行沟通、解释和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依规签订协议,明确补助方式、金额、支付时间、搬迁期限等关键条款。

(三)倒房实施阶段(1011—1030日)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搬迁的房屋、构筑物、附属物等进行实地测量、清点登记、逐户建档、搬迁倒房。拆除期间,在拆除范围公路沿线设置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保障过路行人和车辆安全。

三、向上争取情况

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水利厅汇报江陵镇避险搬迁工作推进情况,争取水利厅支持将江陵镇187户避险搬迁户纳入省级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后续市水务局将持续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达州市防汛减灾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水务局

20258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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