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水利项目定标委员会组建及定标原则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12-06 10:17:22 来源:达州市水务局 点击:次【打印


各县(市、区)水务局,直属各单位: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水利项目定标委员会组建及定标原则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我局2022年第2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达州市水务局 

2022125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水利项目定标

委员会组建及定标原则实施办法(试行)

 

为大力推行国家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规范操作流程和管理机制,按照《达州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达州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现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定标委员会组建及定标原则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定标委员会组建

(一)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三)定标委员会组长原则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由招标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组成。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数不得少于二分之一,且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1.招标人临聘人员;

2.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

3.项目定标活动监督小组成员;

4.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业主代表;

5.参与中标候选人定标前考察的人员。

(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定标原则

(一)定标前准备

1.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2.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二)定标方式

招标人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在《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方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给定的四种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式一:信用等级(分值)排序票决法、集体研究法定标。即:从评标结果公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按定标当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等级由高到低排序,等级最高的中标,等级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大于1家的,由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技术咨询建议、定标前考察报告等,通过票决法、集体研究法确定中标人。

方式二:信用等级(分值)排序资质排序票决法、集体研究法定标。即:从评标结果公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按定标当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等级由高到低排序,等级最高的中标;信息等级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大于1家的,按照企业资质等级排序,资质等级最高的中标;资质等级最高仍大于1家的,由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技术咨询建议、定标前考察报告等,通过票决法、集体研究法确定中标人。

方式三:信用等级(分值)排序资质排序业绩排序票决法、集体研究法定标。即:从评标结果公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按定标当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等级由高到低排序,等级最高的中标;信息等级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大于1家的,按照企业资质等级排序,资质等级最高的中标;资质等级最高仍大于1家的,按照企业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排序;类似项目业绩排序后仍大于1家的;由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技术咨询建议、定标前考察报告等,通过票决法、集体研究法确定中标人。

方式四:票决法、集体研究法定标。即:由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技术咨询建议、定标前考察报告等,通过票决法、集体研究法确定中标人。

(三)择优要素

定标委员会在择优时可参考以下要素进行:

1.信用情况;

2.资质情况;

3.类似项目业绩;

4.评标委员会技术咨询建议;

5.定标前考察报告。

(四)定标办法

根据《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方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给定的四种定标方式中,可选择直接票决法和排序票决法两种定标办法。

1.直接票决法(适用于方式四)。定标委员会按照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以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参考择优要素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排序票决法(适用方式一、二、三)。定标委员会按照信用等级、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最高的进入票决环节,并以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

三、监督与管理

(一)强化招标人责任

招标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招标人要建立完善的定标机制和内部制度,不得明示或暗示定标委员会成员指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定标职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和程序定标,并对定标结果负责。

(二)加强评定分离监管

在定标活动开展前,招标人应成立定标活动监督小组,对定标前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会议召开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必要时可采取留影留像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做到过程可溯。监督结束后,应形成监督工作报告,并与项目招标资料一同存档。

政策解读: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水利项目定标委员会组建及定标原则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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